网上科普有关“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方式主要有:吸收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融资、上市融资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为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中国证监会决定近期对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
检查目的是摸清股权融资平台的底数,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引导股权融资平台围绕市场需求明确定位,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融资渠道: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
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中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私募发售:
私募发售在当前的环境下,是所有融资方式中,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融资方式。产权关系简单,无需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没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股权融资,大大降低了民营企业通过私募进行股权融资的交易成本,并且提高了融资效率。私募成为近几年来经济活动最活跃的领域。
对于企业,私募融资不仅仅意味着获取资金,同时,新股东的进入也意味着新合作伙伴的进入。新股东能否成为一个理想的合作伙伴,对企业来说,无论是当前还是未来,其影响都是积极而深远的。在私募领域,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中国有以下几类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
最高500亿!万科拟大手笔新增“发债”额度优质地产股迎布局良机?
近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接近监管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是按照市场化方式出清风险的有力举措。
鼓励并购出险房企的优质项目
梳理我国房地产市场可以发现,每年都会有一些房地产企业倒闭,但并没有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这背后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存在着一项重要的风险化解手段——房地产项目并购。
“若某个房地产企业无法继续经营,那么其他房地产企业就会将该企业收购或者购买该企业的项目。目前有少数房地产企业出现了风险事件,做好这些大企业在退出过程中的风险化解工作至关重要,项目并购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手段。”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这也是此次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出台该《通知》的意义所在。
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人民银行分别与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召开了相关会议,一方面鼓励大型民营企业、央企和国企并购出险和存在困难的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另一方面也希望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能够积极为并购方提供并购贷款,同时,对出现风险和困难的房地产企业不要抽贷、断贷。
接近监管人士同时强调,《通知》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不是为了并购出险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或房地产企业本身。
实际上,早在12月初,监管部门就表示会合理发放并购贷款。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现阶段,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并购贷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行业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
“《通知》的核心有两点:一是收购对象是出现风险和经营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项目;二是收购主体自身条件要好,否则有可能拖垮优质房地产企业。”接近监管人士称。
与此同时,《通知》也在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进行了明确——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的兼并收购。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一方面人民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并购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提高发行效率。另一方面,也鼓励金融机构投资并购债券和并购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此前交易商协会举行房地产企业代表座谈会,会议表示将优先支持符合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企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并购项目或已售在建项目建设。招商蛇口等企业近期计划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兼并收购。证监会也表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资金可用于出险企业项目的兼并收购,近期,已有大型优质企业启动相关债券发行工作。
加强并购贷款风险控制
《通知》从并购融资顾问服务、提高并购服务效率、做好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提出,积极提供并购的融资顾问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和网络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的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同时,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需求,提高并购成功率。
在提高并购服务效率方面,《通知》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快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审批流程,提升全流程服务效率。二是对于风险可控的项目,可以提前启动尽职调查和信贷审查。三是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被收购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加快权证办理等支持措施,为并购融资营造良好环境。
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不能只看项目的表面,还要穿透到底层,查看该项目是否合规,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用途的监控。”接近监管人士称。
此外,《通知》明确要建立报告制度和宣传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其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
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意见
11月21日晚,地产巨头万科公告,公司当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最高额度500亿元,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去年10月公司董事会也向股东大会申请了一轮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授权,额度为最高300亿元,与去年相比今年申请授权发行额度大增六成以上。
近期,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政策密集出台,就在11月21日举行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还提及要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及继续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债券融资需求。而近两周,包括龙湖集团、新城控股等在内的民营房企也相继获得发债机会。
中邮证券等分析认为,随着流动性拐点的到来,当前时点正是优质地产股的布局良机。
远超去年拟新增融资额度
11月21日,万科召开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告显示,为夯实公司融资资源储备,进一步优化债务的期限和类型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发行利率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期限与品种亦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公司称,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
去年10月公司董事会也通过一次决议,向股东大会申请了一轮新增直接融资债务工具发行授权,彼时的额度为最高300亿元,期限24个月内有效。今年的申请额度较之去年大幅增加200亿元,增幅六成以上。
前三季融资成本仅3.73%
今年以来LPR屡次下调,随着整个市场利率水平的下降,万科的发债利率也比去年有所降低。此时新增发债额度无疑是优化债务结构,继续降低融资成本的一个较好的时间窗口。
公司2022年三季报显示,其前三季度新增融资的平均融资成本仅为3.73%,存量融资的综合融资成本4.06%。第三季度万科分三次发行3年期绿色中期票据70亿元,票面利率区间为2.9%-3.2%;发行公司债34亿元,其中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3.21%,7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3.7%。
而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万科有息负债总金额为2943.2亿元,比今年半年度末只增长一百多亿元,其中78.7%为长期负债,占比较中期提升1.1个百分点。银行借款占比为58.6%,债券占比为26.6%,其他借款占比为14.8%。有息负债总额中无抵押无质押的融资占比为96.1%,显示信用状况极佳。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万科的融资成本和债务结构仍然是行业顶尖的优等生,但今年在销售增速上明显落后于保利发展、中海等央企地产巨头,销售规模随之在三季度首次被保利发展超越,退至行业第三。
最新的10月销售简报显示,万科今年1-10月合同销售面积2135.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467.7亿元,分别同比下滑33.4%和33.5%。而保利发展1-10月实现签约面积2181.6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3.76%;实现签约金额3631.14亿元,同比减少21.1%。万科销售下滑幅度明显大于保利,销售金额差距已经逼近200亿元。
券商:坚定看好地产板块机会
近两周房企资金端政策利好可谓持续出台。
11月8日,先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推进“第二支箭”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接着是11月11日,央行银保监“金融16条”要求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并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等等。11月14日,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三部门又放宽预售资金监管,允许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而房企的融资进展也是实实在在的。11月10日,交易商协会受理龙湖集团200亿元储架式注册发行,中债增进公司同步受理企业增信业务意向。11月14日,交易商协会受理美的置业150亿元中期票据储架式注册发行。11月17日,交易商协会受理新城控股150亿元储架式注册发行。
这样的背景下,多数券商研报对地产行业机会表示看好。
信达证券分析师江宇辉认为,预计行业出清已近尾声,流动性拐点已至,此前遭受市场信用风险质疑且实际资金压力相对可控的优质混合所有制房企有望率先修复,重点推荐金地集团,同时建议继续关注信用情况更良好,资金链更安全,货值更充裕,战略布局更集中在一二线核心城市的优质房企,如华发股份、滨江集团、招商蛇口、保利发展、南山控股等。
中邮证券分析师刘清海亦认为,当前时点是优质地产股的布局良机,重点关注三条思路:1)优质民企信用修复,推荐新城控股、金地集团;2)行业见底复苏,推荐招商蛇口、保利发展等;3)区域格局优化,推荐滨江集团、华发股份。
招商证券赵可团队建议,布局分可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或是当下到明年一季度,重点布局困境反转,“赔率”或较高,包括已按出险定价的优质房企相关债券的“高收益”机会。
第二阶段或开始于明年一季度末,布局受益竞争格局改善长逻辑的标的,关注“持续内生性现金流创造能力”的真正高质量周转公司招商蛇口、保利发展、万科A、金地集团、中国海外发展、华润置地、龙湖集团,以及区域型房企建发股份、滨江集团、越秀地产等。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改革创新
一、建设现代投资银行
(一)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探索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开展管理创新,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二)完善基础功能。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展投资融资、销售交易、资产托管等基础功能,进行销售交易类产品创新,满足客户对非标准化产品的需求。鼓励证券经营机构为大宗交易、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各种金融产品开展做市等交易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推进统一证券账户平台建设,建立与私募市场、互联网证券等业务相适应的账户体系。规范证券行业支付系统,研究建设支付平台。
(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优先股、公司债,开展并购重组。鼓励证券经营机构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新型融资工具。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试点。
(四)发展跨境业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境内企业跨境上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承销、托管、结算等中介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走出去”,在港、澳、台和其他境外市场通过新设、并购重组等方式设置子公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相关服务,积极参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并依托上海自贸区等经济金融改革试验区机制和政策,为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
(五)提升合规风控水平。优化以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防范为核心的证券经营机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责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全员合规管理,强化合规队伍建设及履职保障。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坚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严守道德底线与职业底线,履行行业责任、市场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
(六)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证券经营机构要创新和改进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提升产品销售、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专业水平。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发跨境跨市场、覆盖不同资产类别、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和差异化收费结构与收费水平的产品。研究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制度体系及相应的产品运作模式和方案。拓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允许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七)支持开展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加快债券产品创新,完善做市商交易机制。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探索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法开展大宗商品和外汇的期现货交易。
(八)支持融资类业务创新。完善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规则,扩大融资融券与转融通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开展约定购回、股票(权)质押回购等融资担保型业务创新,扩展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出资方范围。
(九)稳妥开展衍生品业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交易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利率互换、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进一步完善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研究衍生品交易的集中结算、交易信息报告等制度。适应资本市场风险管理需要,平稳有序发展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使用期货衍生品工具。
(十)发展柜台业务。扩大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加快建设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业务项目对接、在线转让等各项服务。稳步发展机构间市场,推动互联互通。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多方位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建立行业增信机构,规范管理融资性担保机构。
(十一)支持自主创设私募产品。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逐步实现对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创设的私募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对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市场或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创设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设立并购基金、夹层基金、产业基金等直投基金。
三、推进监管转型
(十二)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统一监管尺度,从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自主识别、判断并承担创新风险。加强事中监管与动态监测监控和以风险、问题为导向的现场检查。强化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日常监管机构、稽查执法部门和自律组织之间的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十三)深化审批改革。甄别清理证券经营机构类审批备案事项。进一步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逐步予以废止;除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禁止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取消证监会系统各单位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前备案、报告事项,确有必要保留的,改为事后备案。所有审批备案事项,都必须公布标准、流程、期限和方式,不公布的不得实施。
(十四)放宽行业准入。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放宽证券经营机构外资准入条件。支持国有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或设立专业证券经营机构。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完善“一参一控”政策。
(十五)实施业务牌照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在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前提下,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和托管业务牌照。适时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一)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切实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要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
(二)改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研究推动小企业贷款网络在线审批,建立审批信息网络共享平台。
(三)坚持有保有压、明确支持重点,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先满足中小企业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兴业态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品、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拳头产品中小企业的支持,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贷款,鼓励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投资项目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东部地区先进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有序实现产业转移。加快推动发展文化创意、服务外包以及其他就业吸纳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
(四)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审慎的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细则,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技术和监管有效性。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小企业金融服务“四单”原则,既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针对小企业客户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则,培养熟悉小企业业务的风险管理经理,逐步建立与小企业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完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对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小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切实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五)推动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加大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电子商业汇票在中小企业客户中的使用率。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合作,稳步发展贷款转让业务,合理调剂信贷资源,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二、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提高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大型银行在已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基础上,要进一步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切实做到单独统计和调控,完善评审机制,使专营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实现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针对性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改造机构网点,完善小额贷款功能,创新信贷产品,提升对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客户的金融服务。
(七)积极发挥中小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小商业银行要准确把握“立足地方、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私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自身“服务中小企业”品牌。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地缘优势,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创造良好环境。建立稳定的信贷员队伍,以适应中小企业特点为标准,探索提供延伸服务,较好满足中小企业的特殊金融服务需求。取消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数量限制,鼓励其优先到西部和东北地区等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八)推动服务县域中小企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坚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规范发展并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资金业务,但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获得融资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九)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培育力度,支持自主创新和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进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适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完善监管和交易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十)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积极推进完善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试点工作,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培育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信用增进等相关配套机制,为优质中小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阶段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十一)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扎实推进扩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商业持续”原则,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完善融资租赁公示登记系统,加强融资租赁公示系统宣传,提高租赁物登记公信力和取回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指导监督,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化,管理统一化,合同统一化,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租赁有序、规范发展。
四、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
(十二)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严格控制风险集中度和关联方担保。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资本金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将担保机构经营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各类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非营利性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贷款奖励基金,合理分担小企业贷款风险。贯彻落实担保行业各项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以出资人自我约束为监管基础,以地方政府部门为监管主体,全国统一规范运营的担保体系,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十三) 完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保险产品。继续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风险保障。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和短期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科学合理地厘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保险费率,提高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积极性。继续落实对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给予保费补助政策。
(十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宣传,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息,扩大、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结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进中小企业信用。开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机会。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
(十五)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创造良好生态环境。鼓励举办多种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全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信息的透明度,有效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增强中小企业市场融资能力。建立合作平台,发挥行业协会、民间商会、工商联等在银企对接中的桥梁作用,争取在信息搜集、客户筛选、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成效。
五、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十六)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跨境贸易试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拓展业务。
(十七)改进中小企业外汇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减少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借用外债政策方面的差别,允许有借款能力和资金需求的各类中资企业对外借款以满足其境外资金需求。支持中小企业购汇对外投资。
六、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评估机制建设
(十八)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督促和指导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政策规划、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宣传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内容,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设立单独的考核指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督促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统计监测与分析,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和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切实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统计制度。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将本意见联合转发至辖区内金融机构,并协调做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终鹏]投稿,不代表长隆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lcgzw.com/cshi/202502-2045.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长隆号的签约作者“终鹏”!
希望本篇文章《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长隆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股权融资方式有哪几种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股权融...